印度性侵女性事件频传,由于当地的强奸风气盛行,印度也被网友冠上 “强奸大国” 的称号。根据 CNN 报道,一名39岁的男子以送番石榴为借口,将一名12岁女童诱骗到家中,对其进行袭胸、抚摸身体等行为,并试图脱下她的内衣。
好险只是送番石榴,如果是送茄子或黄瓜,事情就大条了……
(图源:The Jakarta Post)
这起性侵事件发生在2016年12月,事后男子遭控犯下性侵罪,经下级法院裁定有罪,被判三年有期徒刑。但男子对于这样的结果表示不满,随即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。
1月19日,孟买高等法院开庭进行判决,法官 Pushpa Ganediwala 裁定,这名男子性侵女童的罪名不成立,原因是他并没有脱下女童的衣服,双方之间隔了一层衣物,不存在肌肤接触,因此不存在性侵犯的说法。(你可能也想看:轮奸菲律宾空姐的嫌疑犯是GAY?菲律宾警察立场大转变?【内附热吻画面】)
(图源:Giphy)
法官指出,考量到该罪的严厉惩罚程度,需要拿出更严谨的证据和严肃的指控,否则无法构成性侵罪。报道指出,性侵犯需要被判至少三年监禁,最高可判五年。最终,男子被改判猥亵罪,只被判处一年监禁,刑责远不及性侵罪来的严重。
这个法官不是有被请客咖啡,就是脑袋进水,女童内衣都要被脱掉了,你跟我讲这个叫猥亵?法官大人,现在是脱内衣,不是偷内衣嘞!(你可能也想看:禽兽不如的恶狼轮奸空姐!11名男子已被扣留,警长准备提出控诉!【内文附闭路电视画面】)
(图源:Giphy)
高等法院的判决结果公布后,马上引起外界挞伐,纷纷质疑该法院的判决逻辑。印度民众更担心此案开创新的先例,若未来有类似事件发生,全国高等法院与下级法院都将依照本次结果来判决。
印度全国妇女委员会表示,她们将对该判决发起法律挑战,因为这判决对【涉及妇女安全和保障的各项规定】造成连锁效应。
在印度倡导妇女权利的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Ranjana Kumari 说,该判决是 “可耻的、令人愤慨的、令人震惊的、缺乏司法审慎的。”
知名律师 Karuna Nundy 也批评:“此判决让人震惊,完全违反了既定法律,直呼这位法官应该重新接受训练。”
桑编认为,这项判决对印度女性是极其不公平的,女性的权益和安全得不到公平的保护,这样只会让性侵风气愈加猖狂。根据2018年的官方数据,印度每16分钟就有一名女性被强奸。因此,当地风俗败坏,强奸对某些印度男性来说,就像吃饭睡觉似的稀松平常。
也有网民质问,那戴套算不算强奸?毕竟也没有肌肤之亲嘛!
桑编比较好奇的是,印度鸡店有生意吗?还是印度根本没有鸡店?欢迎留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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